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王騰)3月14日,市工商局約談轄區(qū)53家乘用車銷售及維修服務企業(yè),通報存在的消費侵權問題,并發(fā)放行政告誡建議書。
市工商局要求被約談企業(yè),要設立專門的“消費維權服務站”,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力爭做到消費糾紛不出店,切實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各企業(yè)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明示所經營品牌汽車、裝飾件價格和各項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不得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等欺騙性價格或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
同時要求,各企業(yè)在維修中應使用符合國家產品標準的汽車配件,不得使用冒用商標、以次充好、“三無”配件。與消費者簽訂合同要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