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wǎng)訊(見習記者 孫芷琪 通訊員 潘峰)11月1日,我市舉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啟動儀式,相關負責人對實施時間、補貼標準等內(nèi)容進行解讀。
本次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截至今年12月31日,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為止。按照《德州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對消費者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交回的電動自行車舊車牌照注冊地在德州市內(nèi)),并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企業(yè)生產(chǎn)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一次性立減補貼;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按照產(chǎn)品銷售價格的20%給予補貼,每輛補貼不超過600元;其他交舊換新情況的消費者,按照產(chǎn)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輛補貼不超過500元。
個人消費者可通過云閃付App“魯換新”小程序等方式進行交舊、購新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