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未打表收費
來源:德州新聞網
編輯:徐佳毅
??? 禹城劉女士來電人反映:9月29日上午9點10分在禹城市火車站打車到行政街宏泰酒店,收取了7元錢費用,不給予發(fā)票單據,與司機發(fā)生爭執(zhí),希望有管部門調查核實加強對出租車司機管理。
??? 禹城市政府回復:經交通局調查,來電人反映情況基本屬實。該車屬于恒利達出租車公司所有。該司機承認自己未打表收費的問題。該司機不使用出租車計價器收取費用,是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恒利達公司對該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其進行停運處罰。交通局責成恒利達公司加強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努力杜絕類似事件的發(fā)生。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fā)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系,著作權人發(fā)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