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文良
12月10日,微博用戶“傳聞中的遇小希耶”發(fā)文稱,沈陽皇姑區(qū)酷貝拉愛彌兒幼稚園三名教師虐童,文中寫道,有15名幼兒被老師用牙簽、鋼針等器具扎身體,還將孩子關進成人衛(wèi)生間,并貼出針眼照片及醫(yī)院診斷病例。日前,皇姑區(qū)警方回應此事稱,涉事三名教師被刑事拘留。
近年來,幼兒園老師針扎幼兒的虐童事件頻頻上演,觸動著公眾敏感的神經。盡管每一次事件曝光后,涉事老師都受到處理,但人們還是要問:一個幼兒園的老師,一個未來將做母親或已經做了母親的人,對不諳世事的孩子怎能下此狠手?而虐童事件一次次發(fā)生,相關的監(jiān)管部門從中汲取了哪些教訓?何時才能終結此類事件的發(fā)生?
按道理來說,幼兒園應該是孩子們成長的樂園,玩耍的天堂,可為什么變成了孩子們的“上刑”之所?作為幼兒園的老師,無疑是孩子們從懵懂走向成熟的階梯,是孩子們健康成長的指路明燈,可怎么變成了兇殘的“魔鬼”?也許真的是孩子太過于“頑皮”“搗蛋”,老師在“怒發(fā)沖冠”之下不得不采取過激措施,以讓孩子們“更聽話”……但幼兒園的孩子畢竟什么都不懂,有些行為是出于好奇而為之,無論多么淘氣,多么不聽話,作為老師多么生氣,也不應該拿針去扎或采取其他形式予以虐待。要知道,老師對孩子的針扎虐待,造成的傷害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還會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使其產生害怕、擔憂、不信任感,那些被虐待過的孩子“再也不去幼兒園”的心語,就是對老師“虐童”行為的無聲控訴。
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幼兒園老師虐童事件的發(fā)生,政府必須肩負起應有的職責,堅持多管齊下,規(guī)范幼兒園的教育行為。一是要加強《幼兒園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使幼兒園的所有老師及工作人員都當好幼兒的“第二家長”,使幼兒在自己的呵護下健康快樂成長;二是要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的財政投入,改善其辦園的硬件條件和老師的工資待遇,避免公立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的“兩重天”命運;三是要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隨機檢查,加強相關職能部門、家長和幼兒園的聯動,一旦發(fā)現虐童事件,不論是公辦還是民辦,都必須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對當事老師和幼兒園負責人一并進行處理,并徹底清查這樣的幼兒園有沒有辦園資質或者幼兒老師有沒有任教資格。
古人云:“終身之計,莫如樹人”,意思是說,人的一生最重要的事情莫過于教育培養(yǎng)才。而對在幼兒園接受教育的幼兒來說,老師的一言一行都是至高無尚的,它對幼兒人格的形成、健康的成長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作為幼兒園的老師,一定要具備誠實、守信、自信、自尊、自愛的品質,關心每一個孩子,愛護每一個幼童,真正成為孩子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