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相對集中行政審批工作有序銜接、平穩(wěn)過渡,1月8日,平原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fā)了《平原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試運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方案中,對行政審批局的目標任務、時間安排、工作分工及要求、保障措施都作了明確要求。確定試運行階段為8個月;人員劃轉、事項劃轉、場地調整等準備工作都做了明確時間要求;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涉及劃轉事項的行政管理部門、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宣傳部、縣廣播電視臺的工作都做了明確分工要求;對行政審批服務局試運行階段的保障措施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成立和運行,解決了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及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實際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和外部協(xié)調配合機制,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提升服務質量,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規(guī)范高效運行奠定了基礎。
(高萍 王建立 李世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