禰衡(173-198)字正平,平原郡般縣縣城(址在今樂陵鄭店鎮(zhèn)盤城孟、盤城李之間)人。東漢末年名士,文學(xué)家。有文集二卷,今佚?,F(xiàn)存《顏?zhàn)颖?、《吊賈誼文》等四篇,其中《鸚鵡賦》為其代表作。
禰衡少年時(shí)就才氣過人,過目不忘,善寫文章,長于辯論。
建安初年(196年),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漢獻(xiàn)帝接受曹操的建議,把都城遷到了許都(今許昌)。禰衡也來到人文薈萃的許都,并與東漢末年的一代名儒、建安七子之首、孔子二十世孫孔融結(jié)為忘年交。“衡始弱冠,而融年四十,遂與為交友。 ”(《后漢書·禰衡傳》)
孔融為向漢獻(xiàn)帝和曹操力薦禰衡,寫下了著名的《薦禰衡表》。曹操讀罷此表,非常想見禰衡,但禰衡對滿腔野心的曹操心存疑慮,以自己有狂疾為由拒絕。曹操大為惱怒,聽說禰衡善擊鼓,于是強(qiáng)征他為鼓吏。
一次,曹操大宴賓客,令諸鼓吏擊鼓助興。輪到禰衡時(shí),他依舊穿著他的破舊衣服,擊鼓走到曹操面前時(shí)故意停了下來。庭吏大聲呵斥他:“何不改裝! ”禰衡放下鼓槌,在眾人面前脫得一絲不掛,然后慢慢換上擊鼓衣,演奏了著名的《漁陽叁撾》。鼓聲悲壯,聽者莫不感慨萬千。
事后,孔融從中周旋,說禰衡有病,準(zhǔn)備登門謝罪。曹操十分高興,特意準(zhǔn)備了宴席等著禰衡。不料,禰衡卻身穿布衣,頭戴粗布頭巾,手持木棒,來到曹府門前,戳地大罵。曹操雖然生氣,但又不愿召來殺士之名,就把禰衡推薦給荊州牧劉表。
一開始,劉表對禰衡的才學(xué)十分佩服,把他奉為上賓,“文章言議,非衡不定”。然而劉表好于坐談,而無四方之志。志懷高遠(yuǎn)的禰衡言談之間對劉表常有侮慢。劉表雖惱怒萬分,但也不愿擔(dān)負(fù)殺士惡名,就把禰衡送給了性情急暴的江夏太守黃祖。
初到江南,禰衡就被黃祖任命為書記官,還和黃祖的長子、章陵太守黃射成為要好的朋友。一次,有人給黃射送來一只鸚鵡,黃射請禰衡以鸚鵡為題作賦助興,禰衡揮筆疾書,立成一賦,這就是漢賦名篇——《鸚鵡賦》。禰衡在賦中描寫具有“奇姿”“殊智”的鸚鵡,卻不幸被“閉以雕籠,剪其翅羽”,失去自由。顯然禰衡是以鸚鵡自況,抒寫才智之士生于亂世的憤悶心情,反映出作者對東漢末年政治混亂狀況的強(qiáng)烈不滿。
建安三年(公元198年),黃祖在江中船上宴請賓客。酒席間,黃祖讓禰衡給自己一個(gè)評(píng)價(jià),生性耿直的禰衡卻出言不遜。黃祖很難堪,斥責(zé)禰衡,禰衡也反唇相譏。大怒之下,黃祖命人殺掉禰衡。黃射得信后光著腳跑來營救,已然晚了。事后,黃祖懊悔不已,命人厚加棺殮,將禰衡葬在鸚鵡洲上。禰衡時(shí)年僅26歲。 摘自《樂陵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