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檢察院建立刑案公訴優(yōu)先制
來源:德州新聞網(wǎng)
編輯:柴晶晶
德州新聞網(wǎng)訊 (李淑會)近日,平原縣檢察院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實行對未成年人犯罪人員特殊教育和保護,推出了快速處理未成年人輕微刑事案件工作機制,全面提高辦案效率,縮短辦案期限,減少審前羈押時間,減少和避免犯罪信息對他們的二次感染。
專人辦理,優(yōu)先審查。范圍為下列案件:對于未成年人犯罪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學生的案件;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案件;有自首立功及其他法定從輕情節(jié)的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盲、聾、啞或有其他身體殘疾的案件。
建立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選擇權(quán)。在訊問時辦案檢察官要把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對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予以充分的說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對于是否適用快速審理程序處理進行選擇。在告知訴訟權(quán)利時要告知嫌疑人有此項程序選擇權(quán)。
提升全案的處理效率。在現(xiàn)行法律框架內(nèi),從告知訴訟權(quán)利、訊問方式、補充偵查、審查期限到量刑建議等各個檢察環(huán)節(jié)入手,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速、簡化結(jié)案報告的內(nèi)容等諸個方面挖掘自身潛力,快速審理未成年人案件。
大力開展針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活動,今年以來,該院共干警在中小學共上法制課30多場次,受教育師生達2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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