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傍晚,安徽蕪湖農(nóng)村發(fā)生一起車禍,一人死亡,肇事車輛逃逸。8月22日,民警在3公里外一村民家走訪時,該村民自稱沒有三輪車,而其6歲的孫女卻告訴警察,爺爺撒謊,人是他撞的。肇事者這才如實交代,原來他撞人后為毀滅罪證,將三輪車拆解成零部件藏了起來。
??? 案子破了,犯罪嫌疑人將接受法律的懲罰,但我們心里像壓了一塊石頭,即使辦案民警,可能內(nèi)心也難言輕松。我們?yōu)樾∨⒄f真話而欣慰,為爺爺掩藏罪證而汗顏,但如果小女孩有一天意識到因她的真話而使爺爺遭受法律的懲罰,是否還會像以前一樣天真爛漫?正因此,一時間,是親親相隱還是大義滅親成了網(wǎng)友們爭議的焦點。
??? 但事實上,孫女“告發(fā)”爺爺與大義滅親無關。小女孩能說出真相,完全出于孩子誠實、純潔、善良的本性,根本沒有考慮此舉的后果,也不可能有親親相隱或大義滅親的概念。拿成人的思維來度量天真的孩子,這是成人常常會犯的錯。在這件事上,親親相隱或大義滅親的爭論幾乎沒有意義。
??? 此事帶給我們的真正思考,是成人如何為孩子做榜樣以及如何呵護孩子天使般的心靈。孩子的心容不得謊話,但人人都是從孩子長大的,難道說真話只是孩子的專利嗎?現(xiàn)實中,不少人的言行是分裂的:一方面教育孩子要誠信,對警察叔叔說真話,而另一方面為私利不擇手段,將道德和法律置之腦后。重言傳輕身教,其結(jié)果就是大人不如小孩,這是成人之恥、社會之恥。
??? 所以,與其爭議大義滅親,不如反思事件帶來的沉痛教訓。
晚報評論員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