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結束后,該不該獎勵高分考生、高考狀元又成熱門話題。據(jù)悉,今年恩平理科狀元獲獎商品房一套。而在全國很多地方,企業(yè)、個人乃至部門重獎高考狀元已成為高考結束后的“保留節(jié)目”。
對高分考生的獎勵不能一概而論,而要一分為二看待,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者,不少高考獎勵是來源于個人和企業(yè)設立的獎學金項目,比如此次恩平理科狀元獲某房產(chǎn)商贈房,就屬于此種性質(zhì)。既是個人捐資助學,理應認可捐資者的主導權力,旁人不應橫加指責。二者,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對考生的獎勵,大多來源于財政資金,這種獎勵正當與否則值得商榷。公共財政應主要著眼于兜底,補齊教育短板,而不應用來獎勵拔尖,更不能成為少數(shù)高分考生的福利。
無論是私人捐助還是政府助學,出發(fā)點都是好的,尊師重教如果沒有一定的物質(zhì)激勵,恐怕也只能淪為一句空話,口惠而實不至。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多元化的助學主體,一方面應有多元化的捐助取向匹配,不應唯分數(shù)而論;另一方面各個不同的助學主體,還應恪守自身的角色定位,尤其是政府部門應以落實教育公平、提高整體質(zhì)量為己任。
社會上有捐資助學的熱情,這讓人倍感欣慰。但要提高整體教育水平,既要有人錦上添花,更需要有人雪中送炭。政府部門理應肩負起這份兜底責任,把財政的每一分錢都花在基礎教育、義務教育的“刀刃”上。比起獎勵多少尖子生,培養(yǎng)出多少個狀元,這更能說明一個地方的教育水平。
摘自6月30日《廣州日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