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晚報記者 鄭乃春 通訊員 馬松松雷吉廣)在農資店購買果樹滅蟲劑,不想卻造成一畝果樹減產,近日,齊河工商局消??瞥晒φ{解了一起農藥投訴案,投訴農民最終獲賠2萬元。
據了解,齊河縣晏城鎮(zhèn)村民李某從齊河縣晏城街一農資店購買了兩袋果樹滅蟲劑,用于給自家農田種植的一畝果樹滅蟲。然而,噴灑之后,一畝果樹卻出現了黃葉、枯葉、掉葉等現象,給李某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兩萬余元,但他當時卻未向農資店經銷商索要相關發(fā)票。情急之下,李某來到齊河工商局消??仆对V。
齊河工商局消??平拥酵对V后,立即組織執(zhí)法人員到其果樹地現場查看,同時,工商人員迅速趕到出售該農藥的農資店了解情況,查看其銷售農藥的進銷貨臺賬及進貨來源。
出于對經營者和消費者負責的態(tài)度,工作人員又專門邀請農業(yè)部門專家進行實地查看,并選取兩株健康果樹進行現場鑒定。在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下,一株果樹上噴灑上李某購買的農藥,另一株則不噴灑。兩天后,工作人員發(fā)現噴灑了農藥的果樹出現了黃葉、枯葉等與李某家果樹相同的現象,鑒定結果為農藥質量原因造成李某果樹枯葉。
根據以上情況,執(zhí)法人員認定農藥經銷商負全部責任,當場沒收該農藥76瓶,并立案調查,但李某在購買農藥時,未向經銷商索要發(fā)票等證據也給其維權造成了困難。由于李某家庭困難,為了減少李某損失,執(zhí)法人員多次與經銷商溝通協(xié)調,最后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經銷商對李某一次性賠償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