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呂樂 李義方 濟南報道
12月5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維護網絡安全凈化網絡環(huán)境工作有關情況。海報新聞記者在會上獲悉,2023年以來,山東公安機關共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4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國家數據安全。
山東省公安廳網安總隊總隊長滕世雷介紹,隨著全球數字經濟時代到來,以公民個人信息為目標的案件高發(fā)并呈迅速增長態(tài)勢,嚴重威脅社會穩(wěn)定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前期省公安廳發(fā)布了“全省十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群眾,犯罪分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手法復雜多樣,如假冒電商客服騙取信息、利用黑客技術盜取信息、利用手機APP非法采集信息等,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2023年以來,山東省公安機關緊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專項打擊和綜合治理工作,共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4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國家數據安全。
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來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信息泄露、信息倒賣、信息使用三個環(huán)節(jié)。一是違法犯罪分子通過黑客技術、APP非法采集、騙取或收買等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二是被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接下來會流轉到信息買賣中間商手中,他們有的打著行業(yè)信息交流的旗號組建即時通訊群組,自稱為“查檔”中介,根據客戶需求倒賣公民個人信息;有的在互聯網上搭建售號平臺,倒賣微信、QQ、微博、小紅書、抖音等各類網絡賬號,通過低買高賣賺取差價。三是非法獲取的信息最終用途,一方面是為網絡水軍、網絡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銀行卡、虛擬身份等物料支撐;另一方面是為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提供精準靶心。
公安部門提醒廣大群眾: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處置好快遞單、外賣單等個人信息載體,不要在互聯網公開平臺隨意發(fā)布個人信息或者提供給他人使用,不要隨意點擊和下載來歷不明的網址鏈接、二維碼等,不要隨意授權手機APP軟件獲取設備權限,并在電腦、手機上安裝防護軟件,防止惡意木馬、程序竊取個人信息。